安置房买卖合同:陷阱多多,小心谨慎

安置房是指由政府或开发商为拆迁户提供的住房,通常以成本价或优惠价出售。由于安置房的价格相对较低,往往受到购房者的青睐。然而,安置房买卖合同中往往存在着诸多陷阱,稍不留神就会掉入陷阱,遭受损失。
一、安置房的性质要清楚
安置房的性质分为两种:共有产权和完全产权。共有产权安置房是指安置房的所有权由政府和拆迁户共同享有,而完全产权安置房是指安置房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拆迁户。在买卖安置房时,一定要搞清楚安置房的性质,否则可能会产生纠纷。
二、安置房的产权要明确
在买卖安置房时,一定要明确安置房的产权。安置房的产权可以是拆迁户的个人产权,也可以是拆迁户与政府的共有产权。如果安置房的产权是拆迁户的个人产权,那么拆迁户可以自由买卖安置房。但是,如果安置房的产权是拆迁户与政府的共有产权,那么拆迁户在买卖安置房时需要征得政府的同意。
三、安置房的付款方式要约定清楚
在买卖安置房时,一定要约定清楚付款方式。安置房的付款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款,也可以是分期付款。如果是一次性付款,那么购房者需要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。如果是分期付款,那么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房款。
四、安置房的交房时间要约定清楚
在买卖安置房时,一定要约定清楚交房时间。安置房的交房时间可以是合同签订后立即交房,也可以是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交房。如果安置房的交房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立即交房,那么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后就可以入住安置房。但是,如果安置房的交房时间是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交房,那么购房者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入住安置房。
五、安置房的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
在买卖安置房时,一定要约定清楚违约责任。安置房的违约责任可以是支付违约金,也可以是解除合同。如果购房者违约,那么购房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给卖方。如果卖方违约,那么卖方需要支付违约金给购房者,并解除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