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如其人?被称为“书圣”的他,究竟有多牛?
提起王羲之,那可是咱们书法界的“顶流”。但你知道吗?在他还没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,其实是个有点“胖”的小胖墩儿。
话说东晋那会儿,琅琊王氏家族那可是豪门里的豪门,地位高得吓人。王羲之打小就在这种富得流油的环境里长大,书法启蒙那是相当的早,据说他七岁就开始练字了,真是老天爷赏饭吃。不过,我常想,天才和普通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,人家练字练得手都抽筋了,还在那儿死磕,最后把笔都写秃了,换成了硬木笔,这就叫“入木三分”的传说来源之一嘛。
王羲之最拿手的,当然是那个被无数书法爱好者供奉在神坛上的《兰亭序》。这东西有多牛?这么说吧,它被誉为“天下第一行书”。你没听错,不是第一,是“天下第一”。当年王羲之在会稽山阴的兰亭,跟一群文人雅士喝酒赋诗,微醺之下,他即兴挥毫,洋洋洒洒写了这几十个字。据说这可是他在醉酒状态下的“神来之笔”,稍微有点不完美,但他自己都不舍得改。后来他醒了想再写一篇,想追求完美,结果写了一百多件,怎么都赶不上那第一天的感觉。所以啊,有时候“不完美”才是最完美的,这也符合咱们现代人说的“灵感”。
再来说说他的字到底好看在哪里。史书上说他写字“飘若浮云,矫若惊龙”。翻译成大白话就是:他的字看起来像天上的云一样轻飘飘、自由自在,又像受惊的龙一样有劲道。他的行书流转自如,点画之间顾盼生姿,完全没有那种呆板的规矩感。你能想象吗?就像是一群人在跳舞,每一个动作都那么舒展、那么自信。这也难怪连唐太宗李世民都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,据说李世民临终前还要把《兰亭序》带进棺材里,简直是“书圣”的头号铁粉。
当然,王羲之这人也是个有趣的灵魂。传说他特别喜欢养鹅。他看别人养鹅是为了吃肉,他养鹅是为了看鹅脖子游动的姿态。他认为鹅的脖子挺拔、圆润,和写字时的运笔动作简直一模一样。他还专门为此写过一副名联:“玩书字转精,为爱鹅临池”。你看,人家把工作和爱好结合得多么紧密,一边练字一边看鹅,这精神生活得多丰富。这就是为什么我把文章归类为“自然文化”,因为他不仅是书圣,更是那个时代亲近自然、享受生活的代表人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