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轨养老:别再让“夕阳红”失去光彩

所谓养老双轨制,是指在我国现行的 pension 体系中,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在 pension 制度上存在着显著差异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的是 defined benefit 养老金制度,即 pension 的水平与任职年限和工资高低挂钩,基本不缴纳 pension 保险,退休后由财政全额支付 pension 福利;而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则实行 defined contribution 养老金制度,即 pension 的水平与个人缴纳 pension 保险的金额和缴费年限挂钩,退休后由 pension 基金支付 pension 福利。这一制度的不公平性主要体现在:
针对养老双轨制的弊端,近年来,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逐步缩小双轨制下的差异。例如,2014 年,国务院出台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pension 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 pension 制度进行了改革,并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统一的 pension 制度。2016 年,又出台《 pension 保险法》,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、城乡居民按统一的 pension 保险制度参加 pension 保险。这些措施的实施,对于促进养老双轨制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然而,要想彻底解决养老双轨制问题,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:
养老双轨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改革,是一个需要久久为功、久久坚持的过程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促进养老双轨制改革,让所有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有尊严的晚年而努力。